2008年6月23日,星期一(GSM+8 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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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起诉 查查品行
嵊泗检察院试水道德评估机制
朱斌斌 夏晶晶

    本报讯 洋山镇渔民史某因涉嫌故意伤害罪,可能要获3年以下的有期徒刑。但近日,嵊泗县人民检察院启用道德评估机制,将人打成轻伤的史某因此被免于起诉,他也成为这一机制的首名获益者。
    去年12月3日,渔民史某在海上作业时,因捕鱼网具的归属问题与沃某和毛某发生纠纷,进而双方发生打斗。史某一时情急,随手拿起砂锅盖砸向沃某的鼻子及左眉处,致使沃某面部疤痕长度累计达5.4厘米,构成轻伤。
    史某的行为已经符合故意伤害罪的构成要件,检察机关可对其提起公诉。但鉴于史某主观恶性不大且属于轻微刑事案件,嵊泗县检察院决定启动道德评估程序,先对史某的道德进行评估,再决定是否提起公诉。
    检察官在仔细核实案情的同时,走访了史某案发时居住地社区和曾经居住过的社区,向社区工作人员及邻居详细了解史某平时的表现和个人品质等情况。据反映:史某平时为人老实、与邻里相处和睦。此次打斗事件是一时冲动所为,主观恶性较小,且其本人已经作出了深刻反省。通过对史某综合性的道德评估,检察机关得出结论:史某的道德评估为“较好”,且犯罪情节轻微,可作不起诉处理。
    据了解,道德评估机制是嵊泗县检察院在开拓办案新思路上的一次探索和尝试。该院公诉科科长何宏凯介绍,道德评估机制主要针对轻微刑事案件,对犯罪嫌疑人的前科情况、犯罪时的主观心理状态、犯罪后的悔罪表现以及平时表现、帮教条件等方面进行评估,作出综合判断,并按照“好、较好、一般、差“四个等次作出结论性评价。“此项制度是为了更好地推行我国司法实践中的‘宽严相济’原则。”据何宏凯介绍,道德评估机制实施一段时间以来,取得了惩罚、教育与挽救多方面的良好社会效果。